有个程序猿要去当CEO了:(一)事情始末
事情大概是这样的:
去年年底,我从原公司离职,原因大概是公司绩效不好,呆着也没意思。
后来听说,年终结算遣散了所有人。
今年年初的时候,前老板又找上我,说希望能和我再合作。
起先是想分我一部分干股,让我组建技术团队重新做好业务。
后来,他觉得相对于技术,他终究是个外行,干脆让我当公司的总经理,并且要我投资一部分资金,成为公司的股东。
我考虑了下,答应他了。
这样的合作方式有几个好处:
最大化的激发我的工作积极性,毕竟入了股,利润共享、亏润共摊;
他在本地有比较好的业务来源(说实话,我当初离职后,连公司都注册了,想自己干,做个网站、系统,不在话下。实际上也接了几个单子,都是朋友介绍的,但是问题在于,没有稳定的业务来源。然后想找人合作开发某个解决具体问题的软件,也都不容易实现。我想这应该是很多程序员,想自己干,但是又没办法自己干的主要原因吧)
我有技术,并且懂技术。只要业务进来,如何跟客户沟通,如何服务并解决好客户的需求,基本上问题不大(我所在的福建漳州,是个三四线城市,具体的业务一般都不太复杂)。外行来指导内行的痛苦,我不说你也能明白。
合同是我根据双方的需求拟的,双方都已经同意了。
大概长这样:
一、甲方同意乙方入股**有限公司,占30%股份,其余70%股份由甲方持有。
二、为了更好的发展,拟首期投资拾万元整,甲乙双方按所占股份出资,即甲方出资柒万元整,乙方出资叁万元整。
三、甲乙双方所不得擅自转让或出售所持股份,如需转让或出售所持股份,需取得甲乙双方同意。
四、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增设其他股东,如需增设其他股东,需取得甲乙双方同意。
五、甲乙双方按各自所占股份分享利润及分摊损失。
六、甲方委任乙方出任公司总经理,负责公司日常事务的决策与执行,包括但不限于:1、财务的自主权 2、人事的任免权。乙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损失时,应承担赔偿责任。
七、甲方为公司董事长,负责拟定公司的战略目标,并有权检查乙方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。甲方可对乙方的日常事务提出异议。提出异议时,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。
八、同时,依据甲乙双方各自的优势,甲方负责拓展业务及将有利的外部资源导入公司;乙方负责项目落地执行,确保客户服务满意度及公司可持续经营。如任意一方不能胜任其职责,另一方可提出终止合同,并根据各自所占股份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