面试的时候有点蒙,结束之后想想自己好像根本就误解了面试官的问题,因为我理解的这个问题本身就没有意义。但是当时已经有一些思路,但是在一个点上被卡住。

结束之后脑子瞬间灵光,想出了当时没有迈出的那一小步。所以不想计较这个问题本身的意义,单纯的想要把这个我理解错了的问题解决,就当是满足自己一个小小的愿望吧。

 

问题:

用addEventListener()和attachEvent()给一个DOM元素绑定事件处理程序时,如果传入一个匿名函数,那么用相应的removeEventListener()和detachEvent()是无法将这个匿名的处理程序解除绑定的。所以我们用的时候应该传入一个函数表达式。

那么,如果我就是想使用匿名函数进行绑定和解绑,怎么解决?

 

思路:

既然这两个函数都高冷的说明了不接受相同的匿名函数进行解绑,那么就只能另寻出路,不能靠它来管理事件了。

所以需要一个自定义的对象来管理事件。

事件处理程序的本质就是,当一个事件在一个对象上发生时,执行监听这个事件的函数。

翻译一下:

一个DOM元素可能被绑定多个事件类型的处理程序。比如click的时候颜色改变,mouseover的时候变大。

一个事件类型可能绑定多个事件处理程序。比如mouseover的时候又变色又变大。

所以,这个事件对象应该有一个属性用来存储这个DOM元素上绑定的所有事件处理程序,还应该有两个方法,一个用来添加,一个用来删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