javascript中的事件委托
这几天看到一个面试题,大概就是,让你给1000个li都添加一个click事件,应该怎么添加?大多数人第一开始的感觉可能就是,每个li上边都添加一个呗,那要是这样的话,估计面试的时候就会GG了,这里就是撤出了我们的事件冒泡和捕获机制,以及事件委托机制,对于上边这些,我们慢慢来看.
首先说一下事件冒泡和事件捕获机制,事件冒泡是有微软公司提出来的,事件捕获是有网景公司提出来的,当时两家是争论的不可开交,后来w3c也没办法,就采取了折中的方式,事件产生后先捕获后冒泡,
通常,在js中监听事件的方法共有三种,分别是:
ele.addEventListener(type,listener,[useCapture]);//IE6~8不支持
ele.attachEvent('on'+type,listener);//IE6~10支持,IE11不支持
ele.onClick=function(){};//所有浏览器都支持
w3c规范中定义了三个事件阶段,依次是捕获阶段,目标阶段,冒泡阶段,而w3c指定的dom2级规定中,使用的是addEventListener来监听事件的.所以我们就以addEventListener来讲解,首先事假冒泡就像你从往水中扔一块石子,水中的气泡从下边往上冒一样,意思为触发事件后从子元素王父元素方向触发,而捕获机制则正好相反,捕获机制是从父元素往子元素方向进行事件触发,而addEventListener函数中的第三位参数正是来决定是使用捕获机制还是冒泡机制的,当useCapture为true是为捕获机制,当useCapture为false时是冒泡机制,我们看一下例子:
<div class="parent">
<div class="child">
</div>
</div>
<script>
var parent = document.getElementsByClassName('parent')[0];
var child = document.getElementsByClassName('child')[0];
parent.addEventListener('click',function(){
console.log("这里是父元素");
},false);
child.addEventListener('click',function(){
con

